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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下发通知要求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奠活动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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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转自http://www.mca.gov.cn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9

近日,民政部下发《民政部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奠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清明节是我国人民缅怀先人、悼念逝者的传统节日,是群众开展祭奠活动的高峰时期。因此,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奠活动的相关工作,加强殡葬管理,宣传殡葬改革成果,引导群众进行文明祭祀活动,对在全社会树立科学文明新风,革除丧葬陋习,净化社会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强调,要强化责任,安全有序开展祭奠活动。各地民政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措施,把“安全第一”作为清明节群众祭奠活动的重中之重,切实抓好落实。特别是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火、交通疏导等安全工作。清明节前,要对公墓、殡仪馆、骨灰存放设施等场所的安全防火制度落实情况逐一进行检查;对消防器具配备、电器安全使用、易燃物品存放、安全疏散通道设置等做到责任落实到人。清明节期间,要加强对公墓、殡仪馆及周边地区的重点巡查,突出抓好扫墓防火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控制祭奠活动人群的聚集规模,必要时可配置临时活动场所,协同有关部门及时疏导交通流量和人群流向,避免发生人流拥挤现象,杜绝一切安全事故。要做好应对清明节期间群众安全工作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发现危害公共安全的隐患,发生重特大事故,要按程序及时处置,尽快报告当地政府,并抄报上级民政部门,防止漏报和迟报。

《通知》要求,要倡导新风,推动形式多样的文明祭祀活动。各地民政部门要大力弘扬先进殡葬文化,积极推动文明祭祀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文明健康的祭奠需求。殡葬服务机构要为群众祭祀活动提供方便周到热情的服务,严格执行工作规范和办事程序,防止发生任何责任事故。要在清明节群众集中进行祭祀活动的过程中,引导群众破除丧葬陋习,倡导文明的祭祀方式;推广“家庭追思会”、“网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方法;要引导和鼓励群众采取骨灰撒散、骨灰深埋和其他不占或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要防止传销骨灰存放格位以及借机将已经平掉的坟头重新堆起等干扰殡葬改革现象的发生;积极引导群众自觉破除封建迷信、陈规陋习和低级、粗俗的不良祭祀方式,树立丧葬文明祭祀新风。

《通知》指出,要创新方式,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殡葬改革宣传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清明节时机,因地制宜地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力争在清明节期间把宣传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要创新宣传方式,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要针对当地殡葬改革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宣传国家关于殡葬管理的法规、政策;宣传实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丧葬陈规陋习,创建文明祭祀新风尚的典型经验、先进事例;宣传殡葬改革对节约土地、保护生态环境、减轻群众负担以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大意义。通过开展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识和理解,并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和防范殡葬服务市场中出现的违规经营行为,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规范殡葬行为。

《通知》要求,要自律诚信,为群众提供满意的服务。清明节祭祀活动集中,是对殡葬服务单位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检验,也是树立殡葬行业为民服务形象的良好机遇。各地要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群众不满意的乱收费、乱涨价、收红包等不正之风,树立殡葬行业和殡葬职工的良好形象。殡葬职工要明确任务,坚守岗位,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各个环节正常运转,为群众的文明祭祀活动提供优质服务。各地可以视条件增设便民服务项目和网点,开通服务监督、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受理群众意见和建议,扎实做好殡葬服务工作。

信息录入:gymzj    责任编辑:gym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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