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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评审程序化。农村低保对象的确定,严格经过村级初审评义、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从程序上杜绝“人情保”、“关系保”。
二是公示规范化。建立农村低保公示制度,制作统一的公示牌,明确公示内容、时间、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发放社会化。将农村低保数据全部输入微机管理,保障金通过财政打卡直接发放到人。
四是管理动态化。实行定期检查制度,每年对农村低保对象进行次年审,必要时随时进行复审,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保障金额有升有降。
五是建档标准化。统一制定低保对象档案规格,做到标准一致,制式统一,为信息化管理奠定基础。
六是监督多元化。通过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等方式,加强对农村低保工作的监督,确保其公正、公平、公开,防止各类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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