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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转 信息来源:四川民政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6
各县区民政局:
为全面了解掌握全省救助管理站和未成年保护中心的基本情况,更好地促进救助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现将《四川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情况调查表(一)》、《四川省救助管理人员情况调查表二》印发你们,请你们按照调查表的相关要求,认真调查核实,分市(州)、县(市、区)据实汇总填报,并附政府或编办同意建立救助站和流浪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的批文或文件复印件,务必于2007年1月15日前除上报一份盖有民政局印章的纸制文件外,还应以电子文档形式报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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